原告專利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無效宣告,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一審法院處理規則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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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企業發生專利侵權糾紛,專利權被無效后法院會怎樣判決,霸州專利侵權處理,涿州專利侵權 被告對原告的專利提起無效宣告請求,且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經審查后作出宣告原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即使原告將該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此時,對于審理民事侵權訴訟的法院而言,該如何處理以該專利權為權利基礎起訴的民事案件呢?讓我們來看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20修正)》第二條規定,權利人在專利侵權訴訟中主張的權利要求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宣告無效的,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駁回權利人基于該無效權利要求的起訴。 有證據證明宣告上述權利要求無效的決定被生效的行政判決撤銷的,權利人可以另行起訴。 專利權人另行起訴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本條第二款所稱行政判決書送達之日起計算。 根據上述條文可知,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經審查后作出宣告原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法院可以駁回起訴。這是因為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無效決定被法院判決撤銷的概率較低,因而司法解釋作出規定,法院可依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無效宣告決定駁回起訴。若是之后該決定被行政判決撤銷,法律也賦予權利人可以重新起訴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