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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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中辦發〔2019〕5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冀辦傳〔2020〕14號)精神,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現結合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明確目標任務。 到2022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馳名商標總量達到32件,發明專利擁有量年增長15%,總量達到3400件,著作權年登記量年增長15%、達到1萬件;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達到全省先進水平,全市馳名商標總量達到35件,發明專利擁有量年增長16%,總量達到5000件,比“十三五”末翻一番,著作權年登記量年增長18%、達到1.6萬件。 二、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行為。 強化民事司法保護,在專利、商標、著作權等領域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加重對假冒盜版、重復侵權、惡意侵權、群體侵權以及以侵權為業的行為人的賠償責任。加大行政處罰力度,以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企業科技創新、經濟高質量發展、文化發展傳承等領域知識產權及涉外知識產權為保護重點,以知識產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易發多發的關鍵領域、重點環節、重點群體為監管重點,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強化案源發現,提高案件查辦效能,采取沒收違法所得、銷毀侵權假冒商品等措施,發揮大要案警示震懾作用,有效凈化市場秩序。加強奧林匹克知識產權保護,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依法規制商標惡意注冊、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惡意訴訟等行為。嚴厲打擊混淆仿冒、侵犯商業秘密等不正當競爭行為,探索加強對保密商務信息及其源代碼等的有效保護。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出臺降低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入罪標準的相關司法解釋后,及時研究出臺我市落實意見。加強解決涉案侵權物品處置等問題的機制建設。強化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數據化打假情報導偵工作機制,開展常態化專項打擊行動,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三、嚴格執行證據標準。 積極推進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配合完善知識產權案件上訴機制改革工作,推進統一審判標準。嚴格執行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嚴格執行司法、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不同渠道規范的證據標準。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標準和證據標準銜接,嚴格執行案件移送要求和證據標準,按照證據指引規定,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順暢銜接。合理分配舉證責任,適用事實推定,逐步解決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權利人“舉證難”問題。發揮人民陪審員、專家輔助人、專家咨詢、技術鑒定等在解決知識產權審判專業技術事實認定中的作用,研究探索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工作,減輕權利人舉證責任負擔。(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廊坊仲裁委員會) 四、強化案件執行措施。 落實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落實市場主體誠信檔案“黑名單”制度,實施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依法依規確定重復侵權、故意侵權企業名錄并推動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知識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涉企信息,依法公示并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河北)。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案例指導作用,加強典型案例收集,建立一定時期內增長較快類型典型案件推送制度,推動解決知識產權案件審理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推進重大案件公開審理,實行審判流程公開、庭審網絡直播、裁判文書上網等,提高透明度。加強溝通協調和督促檢查,推動解決案件異地執行難問題。(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府信用辦、人行廊坊中心支行) 五、加強新業態新領域保護。 依法加強新業態新領域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等知識產權保護。推動落實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電商平臺保護管理標準,促進跨境電商、電商平臺健康發展。依法加強體育賽事相關知識產權保護。進一步推進公證行業信息化建設,引導公證機構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電子存證業務。依法保護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知識產權,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鼓勵醫療機構通過申報專利等方式加強中藥制劑知識產權保護,逐步完善我市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運用知識產權保護指南及合同范本、維權流程等操作指引,指導企業加強風險防范機制建設,持續優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環境。(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國資委、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衛健委、市工商聯、市貿促會、市體育局) 六、加強跨部門跨區域協作。 健全行政確權、公證存證、仲裁、調解、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之間的銜接機制,加強信息溝通和共享。在案件多發地區探索建立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借助國家專利商標行政確權遠程審理、異地審理制度優勢,推進重大侵權行政執法案件處理。推動跨部門案件處理,健全部門間重大案件聯合查辦和移交機制。健全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部門對涉嫌犯罪的知識產權案件查辦工作銜接機制,加大涉罪案件移送力度。加強京津冀(通武廊)等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協作,推進跨省(市)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案件線索移送、調查執行協助、聯合執法保護、結果互認互享。探索并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京津冀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集中管轄,充分發揮法院案件指定管轄機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護。(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廊坊仲裁委員會) 七、大力推動社會共治。 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培育和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推進廊坊仲裁委員會結合實際建立知識產權專業仲裁工作平臺,探索制定知識產權專門仲裁規則,促進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和信息溝通機制。積極推進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協會建設,充分發揮咨詢服務、溝通協調等作用,引導代理行業加強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機構監管水平。推動知識產權志愿者服務工作,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貿促會、廊坊仲裁委員會) 八、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 推進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根據案件類型及繁簡程度適用不同的審理原則,嘗試引入“兩表指導,審助分流”審判模式,加快制定關于知識產權類型化案件快審機制的指導意見,提高審判效率,及時化解糾紛,著力破解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周期長”的問題。加快重點技術領域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維權。推廣利用調解方式快速解決糾紛,推動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等保護渠道和環節高效對接。建立重點關注市場名錄,針對電商平臺、展會、專業市場、進出口等關鍵領域和環節構建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快速處理渠道。推動電商平臺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侵權投訴。指導各類網站規范管理,刪除侵權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停止侵權信息傳播,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法院、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仲裁委員會) 九、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機構建設。 積極協調中國(河北)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在中國(河北)自由貿易試驗區(廊坊片區)設立分中心,面向節能環保和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開展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于一體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工作。確保我市相關產業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縮二分之一以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積極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海外巡講、巡展活動,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交流。利用各類國際交流合作平臺,宣傳我市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成就。組織召開知識產權保護要情通報會,及時通報重大事項和進展,增信釋疑,積極回應國內外權利人關切。通過召開企業座談會等方式,加強與國內外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信息交流。(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 十一、推進海外維權援助服務。 完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預警防范機制,加強重大案件跟蹤研究,及時發布風險預警報告。依托國家海外信息服務平臺,開展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支持各類社會組織開展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鼓勵保險機構開展、企業參與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專利執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務。建立海外維權專家顧問機制,有效促進我市權利人合法權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護。及時通報涉及我市的重大涉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切實做好應急處置。指導相關企業參與國家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調查和國別保護狀況評估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政府外事辦、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商聯、市貿促會、廊坊銀保監局) 十二、強化專業技術支撐。 加強知識產權侵權鑒定能力建設,探索工作體系,制定工作規范,為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工作提供及時、準確、有效的技術支撐。推動技術調查官制度落地,加快我市技術調查官人才庫建設,促進技術調查官人才庫更新和調派常態化、制度化,著力解決專業技術事實認定問題,協助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準確高效認定技術事實。探索推進侵權損害評估工作,進一步加強司法鑒定機構專業化、程序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中介機構、司法鑒定機構在知識產權價值評估中的作用,著力破解“賠償低”問題。借助全國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保護監測信息網絡、國家侵權假冒線索智能檢測系統、維權援助和舉報投訴等公共服務平臺,及時掌握我市注冊登記、審批公告、糾紛處理、大案要案等信息,探索運用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技術手段,提升打擊侵權假冒行為效率及精準度。推進知識產權執法信息共享,提升綜合研判水平,指導執法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廊坊海關、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十三、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鼓勵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學會、知識產權培訓基地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訓。推進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建設,力爭到2025年建設1-2個省級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建設,建立激勵機制,確保隊伍穩定和有序交流。推動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辦理專業化隊伍建設,提高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審判工作效率和辦案質量。大力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顧問制度,組織引導律師擔任政府法律顧問和村(居)法律顧問,充分發揮律師等法律服務作用,做好知識產權糾紛調解、案件代理、普法宣傳等工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推進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社會監督等人才的選聘、管理、激勵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崗位鍛煉,充分發揮各類人才在維權實踐中的作用。(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級政府) 十四、加大資金投入。 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建設。鼓勵企業加大資金投入,并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維權能力和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請國家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區,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級政府) 十五、強化政策支持。 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激勵企業構建自主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保護全鏈條保護機制。落實我市專利資助、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專利保險補助有關政策規定,引導創新主體培育高價值核心專利,促進企業加強專利運用,緩解資金壓力,增強企業專利風險防范能力。商標、專利權質押融資金額年均增長10%,專利保險金額年均增長20%。發揮河北省版權服務平臺廊坊市版權服務站的作用,實施免費登記,減輕著作權人經濟負擔。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廊坊銀保監局) 十六、營造保護氛圍。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利用政府網站、服務熱線、媒體平臺等多種渠道,借助“4?23”世界圖書與版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等契機,加強輿論引導,開展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知識宣傳,定期公開發布有社會影響力的典型案件,營造知識產權保護氛圍,讓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深入人心。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絡等活動,不斷提高全社會特別是創新創業主體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推動形成新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新局面。(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級黨委、政府)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 全面加強黨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定期召開黨委或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加強體制機制建設,制定配套措施,落實人員經費。要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各地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開展評估,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方面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具體政策措施,明確目標任務,協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要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有效落實,重大問題要及時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請示報告。(責任單位:市直有關部門,各級黨委、政府) 十八、推進執法監督。 加強人大監督,開展知識產權執法檢查。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適時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調研,對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等情況進行協商式監督。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依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強化監督問責。(責任單位: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教科衛體委等市直有關部門) 十九、強化考核激勵。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制度,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納入對各級黨委、政府績效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對知識產權侵權假冒問題長期高發的地方,加大通報約談力度。鼓勵按照有關規定、獎勵制度,表彰知識產權保護先進集體和個人,獎勵侵權假冒舉報人員,激發社會公眾參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組織部、市發改委等市直有關部門,各級黨委、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