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如何應對專利糾紛?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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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一家科創板擬上市企業因專利糾紛進入人們視野。12月15日,科創板上市委第119次審議會議結果披露,湖南華納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納藥廠)首發獲通過。不過,有消息指出,華納藥廠科創板IPO過會,但其銷售費用大增,藥品陷入專利糾紛。 招股說明書披露,2019年8月,南京圣和藥業起訴華納藥廠侵犯其“左旋奧硝唑在制備抗寄生蟲感染的藥物中的應用”專利權,要求后者停止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侵犯原告涉案專利權的涉訴產品左奧硝唑片,并立即銷毀庫存侵權產品,連帶賠償經濟損失、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2020年5月,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就相關案件作出裁決,判決華納藥廠立即停止對南京圣和藥業專利的侵害,并賠償相關經濟損失。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華納藥廠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值得一提的是,華納藥廠還與江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江中藥業)存在產品包裝侵權糾紛。今年4月,江中藥業起訴華納藥廠制造并銷售與其知名商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產品包裝、裝潢近似的健胃消食片,構成不正當競爭。據悉,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該案件尚在一審審理過程中。 科技創新型企業IPO過程中緣何頻頻曝出專利訴訟?面對紛繁復雜的專利糾紛,相關企業應如何及時有效規避處置?本報記者就這些問題采訪了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姚冠揚律師。 問:遭遇專利訴訟后,為何有些企業有驚無險地成功上市,而有些則暫時止步科創板大門? 答:從目前已經發生的專利訴訟情況可以看到,有驚無險通過審核進而上市的科創板企業本身均已構建起有效的科研體系并對科研成果進行專利布局,形成一張強有力的專利保護網。例如光峰科技在上市之前就擁有諸多激光顯示領域的核心專利并對競爭對手的專利布局進行風險排查。因此,在上市一周遭到臺達電子起訴專利侵權時,光峰科技能夠快速做出有效應對,這也就是“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的最佳實例。 反觀那些暫時止步科創板大門或者即便成功上市后股價下跌的企業,大都是沒有成熟完備的專利體系,從而在受到專利侵權訴訟的攻擊后基本上毫無還手之力,例如木瓜移動。這類企業在吃了專利的虧之后痛定思痛,在企業內部建立并完善專利制度的“游戲規則”,力求盡早擺脫這種不利境地。 問:科創板企業IPO被訴專利侵權一般可能發生在什么時候? 答:從實踐情況來看,專利侵權訴訟可能發生在IPO的整個過程中。如提交科創板發行上市申請文件之前,已經提交申請文件之后的審核問詢過程中(華納藥廠便是如此),甚至在已經成功上市之后,企業仍然會被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或專利權屬糾紛(例如光峰科技)。 在實務操作中,訴訟確認的具體時間有可能與法院立案審查這一必經程序有關。因為判斷是否提起相關訴訟的時間是以被告收到法院的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文書為準,所以有可能原告提交立案材料的時間在上交所問詢之前,而法院訴訟文書是在審核過程中送達至被告,并進而致使被告公開相關專利訴訟。 問:科創板上市委問詢企業專利相關問題有何特點? 答: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內容主要涉及信息披露、核心技術、行業競爭力等。一是知識產權信息披露需充分準確,《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第六十二條指出,發行人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土地、廠房、機器設備以及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行人主營業務、控制權、管理團隊和核心技術人員穩定,最近2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均沒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發行人不存在主要資產、核心技術、商標的重大權屬糾紛,重大償債風險,重大擔保、訴訟、仲裁等或有關事項,經營環境已經或將要發生的重大變化等對持續經營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二是知識產權需支撐核心技術的實施和經營,主要涉及《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和第十二條,《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的相關規定。三是知識產權需體現技術先進性和行業競爭力,例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等。《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41號——科創板公司招股說明書》第五十四條指出,發行人應披露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技術及技術來源,結合行業技術水平和對行業的貢獻,披露發行人的技術先進性及具體表征。披露發行人的核心技術是否取得專利或其他技術保護措施,在主營業務及產品或服務中的應用和貢獻情況。 問:如何定位企業的科創屬性? 答:《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對科創板企業進行了明確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的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相比其他板塊,科創板更加注重科創屬性、科技創新相關事項的披露,而核心技術、研發人員、研發投入等事項是科創企業的重要特征。 問:擬科創板IPO的企業遭遇專利訴訟應如何有效應對? 答:應對專利訴訟的核心原則是展示企業在專利應訴、專利無效、專利分析和盡職調查等方面的硬實力,為監管方和投資者的信心增加籌碼,使監管方和投資者相信企業的創新能力的強大,應對突發訴訟的決心和能力,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并未受到影響。反過來,如果企業對突發訴訟的反應速度較慢,無法及時給出反制措施,那么有可能會影響監管方和投資者的預期和信心,最終可能導致影響上市。作為配套措施,企業還可以考慮利用有影響力的媒體危機公關,積極發布應對措施,展現企業的應變能力,最終形成有利的輿論導向。 從訴訟策略來說,需要相關企業根據具體案情來制定訴訟策略。作為主動出擊的手段,加快提起針對涉案專利的無效請求,盡量將涉案專利無效乃是根本應對方案。當然,在符合企業利益的前提下,雙方進行和解也不失為一種良策。(本報記者 陳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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