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發明創造不能授予專利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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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發明創造不能授予專利? 1)、依據我國專利法第五條不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A、違反國家法律的發明創造; B、違反社會公德的發明創造; C、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2)、依據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五條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A、科學發現; B、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C、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D、動物和植物品種; E、用原子核變換方法所獲得的物質。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這個道理是很容易理解的。有的發明創造本身的目的就違反了國家的法律,例如偽造國家貨幣的機器。有的發明創造本身沒有危害公共利益和道德之意,但是如果不是按原來的目的使用,也有可能有害于公共利益和道德的,即不能授予專利權。例如可以用來賭博的游戲器具。雖然發明人說是游戲器具,但既然可以作為賭博用具,就不能授予專利權。此外,如為防盜而設計的電麻裝置,或者在一般煙葉上噴以偽裝劑,弄虛作假,欺騙公眾的發明創造,可以認為是缺乏有益性,同樣不能授予專利權。 此外,我國專利法還規定,對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等,也都不授予專利權。這是因為,科學發現不同于發明創造,所以不授予專利權。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例如經濟管理方法、工程建筑設計、教育方法、會計制度、廣告方法以及信息傳播等,都不是技術思想,與工農業上的制造、使用不發生直接關系,所以也排除在專利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