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這些知識產權新規執行 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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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新版尼斯分類2021文本正式啟用 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要求,尼斯聯盟各成員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第十一版2021文本。申請日為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標注冊申請,在進行商品服務項目分類時適用尼斯分類新版本,申請日在此之前的商標注冊申請適用尼斯分類原版本。 2021年1月1日起,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收費啟用電子票據 為推進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根據《財政部關于全面推開財政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財綜〔2018〕62號)要求,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收費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財政電子票據。國家知識產權局不再開具紙質收費票據,電子票據管理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2020年5月28日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5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2020年6月1日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 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專利檢索服務收費標準調整,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對《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檢索服務委托書》服務內容和費用標準進行了優化調整。優化調整方案將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國旗法國徽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國旗法的決定、關于修改國徽法的決定。新修改國旗法、國徽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國旗法、國徽法修改幅度不小,主要是完善國旗、國徽的尺度,增加使用的場合和規范,明確監督部門等。 最新修改的《專利審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實“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積極回應經濟科技快速發展對審查規則的訴求,提高專利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對《專利審查指南》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專利審查指南》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20年12月30日通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頒布實施是上海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的重要舉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罪】的修改,共有8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最高量刑增至10年有期徒刑;假冒注冊商標罪新增“服務商標”,增加了對“服務商標”的保護;加強對侵犯著作權行為的打擊力度;侵犯商業秘密犯罪行為類型增加,新增“商業間諜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于2020年10月17日通過,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專利法修改了29條:增加了懲罰性賠償制度;延長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至15年;新增局部外觀設計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于11月1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著作權法的決定和退役軍人保障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專利導航指南》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起草的《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薦性國家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專利導航是在宏觀決策、產業規劃、企業經營和創新活動中,以專利數據為核心深度融合各類數據資源,全景式分析區域發展定位、產業競爭格局、企業經營決策和技術創新方向,服務創新資源有效配置,提高決策精準度和科學性的新型專利信息應用模式。《專利導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國家標準為推薦性國家標準,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多年來專利導航系列工作成果的總結和凝練,包括總則,區域規劃、產業規劃、企業經營、研發活動和人才管理等專項指南,以及服務要求等7個標準。 《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國家知識產權局同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牽頭,多部門共同參與制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標準于2020年11月9日批準發布,并于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標準是在《電子商務法》框架下研究形成的國家推薦性標準。該標準結合了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發展實際,充分借鑒了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已有經驗。標準從范圍、規范性文件、術語和定義、電子商務平臺管理、電子商務網絡信息平臺要求、組織知識產權管理、一致性測試等七方面內容提出明確要求。標準的制定有利于引導電子商務平臺相關各方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提升各方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優化電子商務領域營商環境,展現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能力。 |